1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安全用电工作,重点查收大功率电器。宿舍里出现酗酒、打架、赌博、用水、用电事故,视情节一次扣除直接负责人2-10分。宿管老师未发现或发现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,造成严重后果的,从严处理直至辞退。
2、学生公寓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、对学生的合理反映不预重视,不及时报修的,每次扣责任人1分,本项分数扣完为止。酿成重大事故的,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3、按时接交班,履行接交手续,把基础性工作交清楚后方可离开,不履行接交手续的,一次扣相关人1分,扣完为止。门贴、墙贴不完整的扣相关人2分。
4、值班期间需坚守岗位,并做好详尽的工作记录,按制定的流程工作,无故早离、晚归、脱岗或自主倒班的,一经发现,按旷工处理,并扣责任人2-10分。
5、周一至周五“四项检查”的得分情况,要在每天上午十点半前公布在本单元的黑板上,未按时公布的,每次扣1分,扣完为止。检查结果不实,打分不准的发现一次扣1分,扣完为止。
6、每周五上午十点半前,把“四项检查”周汇总表报宿管科,迟报、错报、漏报一次扣2分。
7、保持宿舍生活秩序,遵守作息时间,对无假条滞留宿舍的,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,如未经批准的,一律清宿。对滞留宿舍学生置之不理的,发现一次,扣责任人1分。对晚归、夜不归宿学生要如实登记,并于次日上午七点半报宿管科。迟报或不报的,每次扣责任人3分,扣完为止。
8、宿舍管理整体好,文明和谐,严格按照“四检”要求管理,宿管老师所负责的单元,楼层当月有通报表扬的,每人次加1分,有通报批评或处分的,每人次减1分。
9、按时完成领导交派临时任务,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活动、会议,不按要求完成的,或推诿扯皮的,每次扣2分,扣完为止。
10、工作强度、难度。宿管老师以人均100名学生为基数,每增加1名学生,给相关责任人加0.05分,低于100人的不扣分。违反宿管员岗位“八不准”规定中任意一项的扣1分,扣完为止。
11、每月对考评中前三名的宿管老师分别给予120元、80元、50元的奖励。后三名给予50元、30元、20元的处罚(80分〔含〕以上的不予处罚)
12、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,旧的奖惩办法自行作废。
注:男女生宿管老师分开考核,各取前后三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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