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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  

班主任及学生请销假制度

 

(一) 学生请假制度
   1、 学生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,两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,超过两天的由班主任报学生处长审批,
     班主任不准对同一学生连续给假。学生病假超过20天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。
   2、 学生因事请假,须持有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(如父母亲病重,要有医院证明),同时,学生家长必须
     向班主任说明情况,防止学生骗假。两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,超过两天的由班主任报学生处长审批,超
     过20天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。
   3、 学生因病因事正课时间出教学楼,回宿舍或在大学城内办事,班主任要开具请假条,出楼门或进宿舍都要
     检查,销假时交回,回宿舍的交宿管老师保存备查;学生离开学校,当天晚上不能返校的,班主任要开具
     离校请假条,两天以内的由班主任签字批准,超过两天的由学生处长签字批准,离校前假条交宿管老师备
     查。
   4、 学生的病假、事假以及旷课时数月末考勤员统计、班主任签字报学生处备查。
   5、 对迟到三次的同学按旷课一课时统计,无故离开教室30分钟以上按旷课一课时统计,对旷课超过15课
     时的学生坚决给予纪律处分。班主任不得隐瞒不报,否则严肃处理。
   6、 节假日,如五一、十一、寒暑假,班主任要严格控制批假,原则上不准学生提前请假离校,更不准延期返
     校。学院将把节假日前后各班的出勤情况公布,对出勤差的班级通报批评。
   7、 经检查,对出勤好的班级给予表扬与奖励,对出勤较差的班级给予批评并作为考核班主任工作的重要依据

(二) 班主任请销假制度
   1、 班主任要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,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,上班时间不准提前离岗去吃饭或办私事。有急
     事要逐级请假,批准后方可离岗。
   2、 班主任因病、因事不能坚持工作,要逐级请假,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。班主任不履行请假手续擅
     自离岗,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。

                 东方研修学院航空旅游分院
 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7月9日